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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新加坡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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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新加坡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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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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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函〔2006〕188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8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韩国歌手RAIN、新加坡歌手谭汉京,于2006年11月7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北京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韩国、新加坡使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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