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电子政务
文化客家
文化市场
文化产业
文化活动预告
经典视频
网上博物
网上艺术
网上图书
文化娱乐场所
文化论坛
社会文化


新闻中心
 全市文化工作会议
 今日推荐
 大事记
 图片新闻
 党建工作
 新闻周刊
 市局通知
站内搜索:
因地制宜,六措并举,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因地制宜  六措并举

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赣县人民政府

 

    我县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起步较早,在新农村建设中非常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我们本着“修旧如旧,建新如旧”的原则,加大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实施了储君庙的升高改建工程和白鹭古民居群修复工程。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我们注重文化与经济的互动,围绕本地文化特色,以保护文物古迹、传承古文化为目的,走出了一条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之路。我们的主要做法可概括为“政策清、思路明、规划精、投入广、群众动、机制保”18个字。

    一、政策清。

    一是保护的措施清。专门出台文件规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做到“六纳入”:即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农村综合改革,纳入领导政绩考核体系,纳入农村综合治理重点内容。

    二是保护的对象清。县政府对所有县保、省保、国保单位均按规定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三是保护的责任清。县里专门成立了文物管理委员会,乡里也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文物保护单位由理事会或专人负责,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领导责任,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文化遗产有人管、有人抓。

    二、思路明。

    一是坚持“三清一不清”“三改一不改”。能结合新农村建设具体内容,做到清淤泥、清垃圾、清路障、不清文化积淀,改水、改路、改厕、不改历史风貌。

    二是依托历史文化遗产,打响旅游品牌,带动经济良性发展。我县把文化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利用客家文物较多的优势,建立了一个客家文物展览馆和一个展示客家传统风俗的民俗馆,开展了弘扬民俗文化的系列活动,如扶助农村孩童向老艺人学艺、县剧团选派人员向老艺人拜师学东河戏、指导办好东河戏班、开展木偶戏演出等。还成立了政府指导,低门槛准入,村民自愿参加的旅游开发协会。

    三是宣传推介,提高赣县知名度。把赣县古建筑地理风貌、人文风情制成书籍、专题宣传片,在各种媒体中大力宣传,争取新闻、电视媒体到赣县来采编、拍摄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协助拍摄了第一部以我县白鹭村为史实,反映客家历史人文电视连续剧《白鹭谣》,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同时,白鹭村还入选“中国十大古村”。提升了赣县在海内外的知名度,许多海内外游客慕名前来观光旅游,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规划精。

    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在新农村建设伊始,我们对县内文化资源做了全面普查,明确了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2006年,我县田村宝华寺大宝光塔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白鹭古民居被省里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夏府宗祠群被省里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把所有文化遗产都纳入新村镇规划保护建设中,并与村庄规划同步进行。在实践中,我们把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庄建成“文化新村”,做到“四有”:有文化室、有文化长廊、有文艺宣传队伍、有文化活动。通过文化新农村建设,不仅使我县文物得到保护,而且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木偶戏、东河戏、“抢打轿”、“烧瓦塔”等客家风俗文化在我县广大农村又丰富发展起来。

    三是高标准规划。如对有“研究明清古建筑活博物馆”的白鹭古村,我县聘请省城乡设计研究院对白鹭古民居的保护利用进行设计规划,制定了《白鹭古村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包括提高农民素质,古建筑的修复、环境整理、卫生保洁等都纳入规划中,现已进行了三次专家评审和听证会。

    四、投入广。

    我县文化遗产较为丰富,许多文化建筑由于多年失修、破损较大、修缮的任务很艰巨,因县财政困难,我县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一是财政投入。2006年县乡财政共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50万元。二是部门扶持。要求县直单位加大对挂点村的文化建设投入,2006年,县委、县政府动员各单位筹资近百万元,用于搬迁白鹭村居民和修建公共设施。三是民间捐资。通过寺庙化缘、举办募捐会等形式,动员社会能人、受益群众捐资。白鹭乡村民自发捐资78万元,用于九栋古祠堂的修复;香港实业家詹益邦先生捐资15万元,用于白鹭村王太夫人祠、绣花楼及古戏台的重建;民间筹资80万元用于储君庙升高改建工程。同时,我们实行专款专用,并由村民理事会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五、群众动。

    广大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力量。因此,我们在工作中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一是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农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二是制定村民公约,增强村民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三是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提高群众的积极性

    六、建机制。

    为提高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完善机制。一是建立了“政府牵头、协会主导、村民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政府牵头,就是政府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帮助解决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问题;协会主导,就是在村里组建文物保护协会,与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通过协会来贯彻规划思路、规范经营秩序、加强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统筹利益分配;村民配合,就是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让村民成为文化遗产的保护者、经营者和受益者。二是经常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我县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两次以上文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严厉打击损害文化遗产的人和事。

    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关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得益于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但与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赣州文化局,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5450号  
网站内容管理个人门户全文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