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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简介

赣州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赣州市新城区

项目单位:赣州市群众艺术馆

建设内容:新建。占地总面积30亩,建筑面积约14900平方米。建展览厅、大剧院、舞蹈排练厅、音乐厅、多媒体展厅、培训教室等专业用房若干。

建设条件:赣州市新区尚未建一个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选址在新区繁华地段,人流量大,交通便利,水电到位。

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计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征地费2000万元,土建工程1000万元,室内外装修装饰1500万元,配套设备设施2500万元,大剧院旋转舞台设施1500万元,附属工程500万元。

市场预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发展空间广阔。赣州现有840多万人口,文化消费群体大,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效益预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可常年举办演出、培训、会议、展览。每年大型演出场次60场,年演出经营收入1100万元,年利润600万元;培训收入180万元;会议收入70万元;展览收入150万元;年总收入可达1500万元,年利润收入1000万元。预计10年可收回投资。

合作方式:合资。政府投资50% ,投资方投资50%。

前期工作:建设用地符合赣州市总体规划,已编制项目建议书,制订了可行性报告。

联系方式:联系人:熊梅乐。电话传真: 0797—8275911。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姚府里2号。邮编: 341000。

 

 

 

赣州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2)、建设地址:赣州市新城区

(3)、项目主管单位:赣州市文化局

(4)、建设规模:征地4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900平方米。

(5)、建设标准:能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教育培训、文艺演出、会议接待、大型展览及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群文活动中心。

2、项目提出背景

(1)、群众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赣州市群众艺术馆是群众文化的组织机构,是文化公益事业单位,肩负传播、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职能。国务院办公厅【2002】7号文件要求“要把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作为重点列入建设规划。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会同文化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和有关要求,在城镇建设中,统筹规划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2)、赣州市是江西的南大门,管辖19个县(市、区),土地面积占全省的四分之一,拥有人口840多万,其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源远流长,经济建设蒸蒸日上。目前,我市群众艺术馆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离国家规定的市级群众艺术馆的建设标准差距较大,已不能适应我市社会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赣州市中心城区还没有一处规模大、品位高、设施齐全的会展中心;也没有一个能承办大型陈列展览的场所。因此,兴建一座标准高、设施完善且符合我市城市建设标准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大楼显得尤为迫切。

(3)、群文活动中心大楼的建立,极大地改善我市文化建设状况,用于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展示文化成果,这对于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和谐平安社会,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既是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我市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

二、建设内容

1、项目工程标准

(1)、新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全部采用钢筋混泥土框架结构,开间要大,进深要长,要求同层高、同荷载、同柱网,每平方米荷载为400公斤。

(2)、拥有剧院、多功能演出、音乐厅、数字影视等活动场所。

(3)、拥有展览厅、多媒体展厅、会议室等展览和会议场所。

(4)、拥有教室、舞蹈排练厅等培训场所。

(5)、拥有先进的通讯、声像、报警、安全防火系统。

(6)、拥有科技信息服务、停车、休闲等配套附属设施。

2、项目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拟建五层,总建筑面积约14900平方米。具体建筑内容有:

(1)多媒体展览厅一个,面积1200平方米。

(2)大剧院一个,面积8000 平方米,座位席1500个(融会议、影视、演出为一体)。

(3)教室16个,面积1500 平方米。

(4)舞蹈排练厅一个,面积约600平方米。

(5)音乐厅一个,面积约600平方米。

(6)化妆、更衣室16个,面积500平方米。

(7)办公室10个,面积约300平方米。

(8)会议室若干个,面积约500平方米。

(9)多功能报告厅1个,面积约600平方米。

(10)值班、保安室6个,面积约200平方米。

(11)卫生间若干个,面积约300平方米。

(12)公用通道,面积约600平方米。

3、配套设施

(1)、增容与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相配套的供电、供水设施,用电量800千瓦时,用水量日50吨。

(2)、配中央空调。

(3)、配防火防盗装置及监控设施。

(4)、配避雷装置。

三、项目建设条件

1、地理条件

(1)、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在水南新区,地质条件好,基建基础工程量小,投资省。

(2)、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在水南新区整体规划用地内,排水排污有统一规划,主体工程地面比标高要高出1.2米,地面干燥,能防潮防涝。

2、交通条件

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地在水南新区,中心设有地下停车场,交通条件便利。

3、项目水电供应

群众文化活动暨会展中心用水、用电可直接接电接水,用电只需架设500米万伏地下电缆线,安装800千伏变压器及配电设施。

4、项目的环境保护

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对环境污染很小,主要排污为生活污水和卫生设施污水,拟建环保化粪池排污。噪声污染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

5、项目建设的优惠条件

项目建设符合市委、市政府新区开发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可享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新区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经测算,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总投资中各工程项目构成为:

(1)、征地费2000万元,占总投资22.2%

(2)、土建工程1000万元,占总投资11.1%

(3)、室内外装修装饰1500万元,占总投资16.7%

(4)、配套设备设施2500万元,占总投资27.8%

(5)、大剧院旋转舞台设施1500万元,占总投资16.7%

(6)、附属工程500万元,占总投资5.6%

2、资金筹措

政府投资和引进内资或外资客商投资共同开发建设。

五、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是公共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既讲社会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

(1)、社会效益

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大楼是公益性的文化活动场所,是我市文化标志性建筑。它的建立能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教育、培训、演出、会议、展览、娱乐为一体的群文活动暨会展中心,营造积极向上,健康融洽,充满生机活力的文化氛围,对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我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2)、经济效益

可常年举办演出、培训、会议、展览等活动,每年大型演出60场,年演出经营收入1100万元,年利润600万元;年培训6000人,年收入可达180万元;接待大型会议收入70万元;展览租金150万元;年总收入可达1500万元,年利润收入1000万元。预计10年可收回投资。

(3)、财务评价

赣州市是一个拥有830万人口的城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处在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赣州的历史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用市场化理念进行经营运作,搞活群众文化活动市场,大有潜力可挖,大有发展前景。估算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经营项目启动后,年总收入可达1500万元,年利润收入1000万元。预计10年可收回投资。

六、项目开发建设的建议

1、建议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尽快划定开发建设用地,根据国家规定,确定用地价格。

2、建议政府确定项目开发建设的征地、报建、税收等配套优惠政策。

3、建议由市里协调统一出项目开发建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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