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科
负责管理市本级文学、艺术事业,管理局直属艺术表演团体、艺术研究、艺术档案、艺术教育等专业艺术单位。拟定并组织实施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计划;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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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子民
艺术科科长
赣州市市政中心175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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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