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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文化局

于都县文化局

一、概况

    于都县文化局成立于1987年7月,由原于都县文教科、于都县文化教育局、于都县文教卫生局、于都县革命委员会文教卫生办公室、于都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演变发展而成。
    根据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文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府发[2003]59号文件规定,于都县文化局内设机构分人事秘书股、业务股、文化市场3个股,核定行政人员编制6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于都县文化局现下属县直文化单位有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采茶剧团4个,(原于都县电影公司根据县人民政府于府字[2004]94号文件精神,已进行了“双置换”的改革,尔后,由原该公司多名职工集资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组建了“于都县人民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文化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1人,中共党员44人,专业技术人员54人(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10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本县的文化工作和文化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县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负责规划、实施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设施以及县级公共文化设施;负责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县域的文化市场和上级文化部门委托的文化市场;负责歌舞娱乐、网吧、电影、音像经营和营业性演出等文化经营活动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文化(文化馆、电影发行放映)、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负责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县域的文物和文物景点;组织监督实施上级有关文博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工作与对外的文化交流。
    (八)负责管理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学、艺术、图书资料、文博专门人才的培养;指导全县文学艺术、文博、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三、于都县文化产业动态、产业政策、项目推介、文化企业名录及活动资讯

    于都拥有96万多人口的大县,文化资源丰富,人民群众随着物质生活的富裕,对精神文化生活有新的追求和需求,政府在推动发展文化产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经营当式创新方面加大了力度,围绕建设文化强县为目标,实现文化资源优势产业化,产业优势互补化,经营优势配套化新型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在“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做好以下文化产业:
    1、以文化艺术中心为阵地,做好演出、放映产业。采取市场化运作,以承包、合作或独资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演出团体向社会有偿演出,组织优秀新片每周1-5、星期日放映电影等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2、打好长征牌,做大于都红色文化旅游业,以长征第一渡纪念碑园为起点,贯穿滨江大道至重光宝塔沿线,筹划和建设反映于都长征出发地、客家人风土人情的系列雕塑与景点,以及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
    3、提升城市文化品味,规范文化产业经营,推进结构调整。一是大力支持内容健康的大众文化娱乐项目进入文化市场;二是选择新龙都大市场后侧存地,开发饮食、文化一条街,引进文化健康、科技含量高,规模档次上等的现代化文化娱乐项目,在政策上政府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文化市场向大众化、开放式经营方向发展;
    4、做大艺术培训业,力争艺术培训业成为文化产业中的支柱产业。采取内引外联,整合师资和设备资源,开展艺术培训,幼儿素质培训、职业培训,以提高民众素质,为县域经济发展培训和储备人才;
    5、加快于都楂林工业园文化社区娱乐设施的建设。按照工业园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适合民工消费,集休闲、娱乐、学习、会友等文化娱乐项目,如小型电影(剧)院、歌舞、娱乐厅等。
   目前,全县有大型卡拉OK4家、网吧3家、音像制品销售点2家,有电影发放放映有限公司(中心)2家(即:于都县人民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文学,电话:13970105299,于都长征电影发行放映中心,法人代表:杨文娟,电话:13517977650)。
    近期将要开展的文化活动有乡村庙会文化演出、放映活动,于都县新农村建设成果巡回摄影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以及学校爱教片的放映,每月一场的长征广场群众文化文艺演出晚会等。

四、受表彰情况

    多年来,我县文化事业取得可喜成绩。1992年被省文化厅授予“唢呐之乡”、1993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地区”、1996年被省政府首批授予“全省文化先进县”,“百报博览长廊”全国首创。1996年――1998年文化局被赣州地委、行署授予“文明单位”、1995年――2004年被市文化局授予“赣州市(地区)文化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获全国“万村书库”工程先进集体,县图书馆1994年获“全国二级图书馆”,2002年被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授予“全国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县采茶剧团1996年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百团下农村、百戏送农民”先进集体,2000——2001年被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碑园1995年被省委宣传部、文化厅授予“全省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11月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6年长征出发地旧址(共14个点)被国务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全省名列前茅,1994年、1996年、2002年三次出席全国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县文化市场稽查队1995年和2004年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集体,2004年、2005年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网站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五、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局办公地址、电话、电子信箱、邮政编码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吴国臻
       副 局 长:刘绍强、刘力祯(女)
       纪检组长:张县春(女)
       工会主席:陈显平

   (二)局办公地址
       于都县滨江大道4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三)电话(传真)
       0797—6233329(人秘股)
       0797—6219609(局长办)

   (四)电子信箱
      ydwhj001@163.com

   (五)邮政编码
       3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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