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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文化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事业体制改革和协调发展。 2、制定并实施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指导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编制和安排县直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预决算和专项经费的使用,并监督管理。 3、制定全县文化艺术创作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艺术生产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重大艺术创作、艺术生产、艺术活动和艺术研究;组织、协调、管理对外文化交流,贯彻执行对外文化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推进文化艺术精品产生,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馆和文化站的业务建设;管理、协调各类社会文化艺术学会、协会等群众性组织;组织、协调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比赛,指导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6.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7、管理全县电影、音像发行放映事业,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电影、录像发行、放映的规划和布局。 8、管理全县文物事业。研究制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物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协作交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布局。 9、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布局,监督检查执行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10、管理全县新闻出版事业。研究制定全县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闻出版业的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县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读、评奖和违法违规查处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印刷业管理;指导新闻出版市场的稽查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班子
局长:王燕(女) 主管全面工作 副局长:肖细香(女) 分管群众文化艺术、文化馆、剧团、农村三项资金 副局长:叶峰 负责招商引资 副局长:刘照志 分管文化稽查、博物馆、文化中心建设 工会主席:周忠梅(女) 分管财务、办公室、系统工会 纪检组长:刘经亮 分管纪检、图书馆
三、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单位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剧 团 黎林生 07978722314 金莲山大道文化中心 博 物 馆 朱财富 07978722314 金莲山大道文化中心 文 化 馆 顾信平 07978722314 金莲山大道文化中心 图 书 馆 何 洪 07978722314 金莲山大道文化中心 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严章权 07978722314 金莲山大道文化中心 电影放映 严章权 07978722314 金莲山大道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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