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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市文字[2006]40号
市直各文化事业单位:
现将《赣州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市文化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赣州市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发[2004]2号)精神,根据江西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赣文人字[2006]1号)及《赣州市2006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意见》要求,结合市直文化事业单位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文化事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特别是《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遵循文化行业专门人才成长的规律,理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必须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2006年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坚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健全竞争和激励机制,搞活用人和分配制度,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文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同时扩大聘用的覆盖面,2006年市直文化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人员均要达到100%。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文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单位事业发展上来。市直各文化事业单位要坚决摒弃等待观望、求稳怕乱和一蹴而就、一改解决所有问题等模糊认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思想发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改革的认识水平,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是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文化队伍的需要,是推进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有力保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落到实处
1、要力求突破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为确保各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必须注意三点:一是在重点上有所推进,重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