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市文字
[2008]5号
关于开展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挪作他用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局:
根据文化部通知
(文明电字
[2008]1号
)和省文化厅通知(赣文社字
[2008]2号)要求
,决定对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挪作他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文化部网站“社会文化”(“群众文化”)一栏下载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挪作他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其附件
(1)图书馆挪作他用情况调查汇总表
(2)文化馆挪作他用情况调查汇总表
(3)文化站挪作他用情况调查汇总表
(4)公共文化设施挪作他用情况调查基础表
2、请各县(市、区)文化局于
1月
3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所填表格
(含电子版
)报送我局社文科。自查报告包括公共文化设施挪作他用的基本情况、主要原因、改进的打算与措施,以及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3、请各地认真阅读文化部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并积极做好2月下旬迎接省文化厅来我市抽查工作。
联系人:市文化局社文科王芳,联系电话:
13870757532
邮箱:
whjswk@ganzhou.gov.cn
赣州市文化局
二
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社文
公共文化设施
检查
通知
抄送: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
赣州市文化局办公室
2008 年
1 月
21 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