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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市文字[2008]50号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农村文化专项资金列入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范围。为认真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检查农村文化“三项活动”资金管理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解决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内容

    检查2005年至2007年农村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是: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文化厅共同下发和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到位;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五)资金监管情况。是否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预期目标。
    三、成立市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专项督促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夏之明 赣州市文化局局长

    副组长:熊梅乐 赣州市文化局副局长

    成 员:赖常青 赣州市文化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王 芳 赣州市文化局社文科科员

    邓洪波 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干部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赖常青,电话(传真):8391398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督促在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和自查自纠登记表是否落实;

    二是直接按市实施方案和要求,对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检查;

    三是市文化局领导小组将督促检查情况向市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2008年4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摸清家底、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以前)。各县(市、区)文化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实施方案和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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